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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聊城市2024年喜迎新春 家电促消费活动》暨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的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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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10:54:47
聊城市商务局

关于开展《聊城市2024年喜迎新春 家电促消费活动》暨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的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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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聊城市2024年喜迎新春家电促消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4年1月下旬—2024年2月上旬,实施促家电消费券发放政策。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市家电消费市场繁荣发展,最大限度的惠及百姓,活跃节日消费市场。《通知》的制定出台,一方面是为了扩内需、促消费;另一方面通过发放家电消费券,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下旬—2024年2月上旬

三、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聊人员均可申领。

四、消费券申领、规则及核销

(一)抢券平台

“建行生活”APP为本次消费券投放活动抢券平台入口。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通过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消费券抢券页面。

(二)抢券方式

在抢券开始后,通过“建行生活”APP,在首页“热门活动”政府消费券投放窗口抢券。抢券成功后,申领人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

(三)抢券规则

同一用户每轮可抢每种券额消费券各一张。

同一用户的认定标准为: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用户须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到店参加本活动。

(四)消费券核销

1.消费者抢券成功后,需携带或提供核券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平台的手机号、消费帐号、订单金额、优惠金额、购买产品种类及型号,到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单位购买商品时使用“建行生活”APP买单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

2.消费券可按每单消费金额及用券标准使用对应面额消费券一张。

3.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等,视为消费券已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4、参与活动商家需认真登记核销台账(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核券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平台的手机号、消费帐号、订单金额、优惠金额、购买产品种类及型号、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并及时向中国建设银行聊城支行报送。

 

五、消费券使用范围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消费券面值分为300元、500元、600元三种,单件满2000元补贴300元,单件满5000元补贴500元,单件满8000元补贴600元。

(二)消费券发放计划

本次消费券计划一次性发放:2024年1月27日10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80万元,其中发放满8000减600元券200张,金额12万元;发放满5000元减500元券400张,金额20万元;发放满2000元减300元券1600张,金额48万元。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4年2月1日24点(如有剩余资金转入第二轮发放,时间暂定2024年2月3日10时发放,有效期至2024年2月5日24点;第二轮如有剩余资金转入第三轮发放,时间暂定2024年2月7日10时发放,有效期至2024年2月9日12点)。

活动过程中,通过数据分析消费券投放、使用实际效果,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及投放组合方式。

六、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高珂(聊城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运行科科长)

联系电话:0635-2119156

商户核销联系人:张腾腾(中国建设银行聊城支行网络金融业务中心副总经理 )

联系电话:0635-842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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