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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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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9:26:43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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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积极培育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老字号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和服务,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企业品牌,是我国工商业发展历史中孕育的“金字招牌”,是优秀民族品牌和传统商业文化的集合体,也是国货“潮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老字号企业而言,主动求变,搭乘国货“潮品”崛起的快车,重回消费者的视野,是老字号振兴的一个重要机遇。

2022年1月,商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2023年,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等5部门组织开展了新一批中华老字号认定。2024年2月1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的通知》,认定382个品牌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其中,山东景阳冈酒厂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截至目前,聊城市共有中华老字号企业3家。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市商务厅、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局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联合起草了《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旨在推进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夯实老字号保护体系,发挥老字号在建设自主品牌、全面促进消费、坚定文化自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聊城老字号企业的品牌价值,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历史文化和技艺,促进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

二、主要内容

《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是我市出台的第一个针对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的文件。《办法》共7章38条,包括:总则5条、示范条件2条、申报与认定11条、权利与义务3条、保护与促进5条、动态管理8条和其他4条。《办法》对聊城老字号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对聊城老字号的创建原则、条件、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明确了聊城老字号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聊城老字号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聊城老字号”评选认定工作,培育壮大我市老字号企业品牌和队伍。同时,立足聊城现有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品牌,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山东品牌中华行等活动,积极宣传推介我市老字号特色产品和商品,助力老字号企业树品牌、拓市场。

四、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商务局

联系人:周聪

联系方式:0635-211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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