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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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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1:53:09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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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范围内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市商务局研究起草了《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同时吸纳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实施时间、补贴标准、参与规则、参与流程、服务平台、参与企业、实施步骤、职责分工8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实施时间。2024年1012开始,资金使用完为止,最晚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第二部分: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下同)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第三部分:参与规则。消费者扫码进入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先进行实名认证后,领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码,并通过平台完成旧、购新和支付

第四部分:参与流程。主要包括消费者注册与领取补贴资格、旧车回收与新车购买、旧车入库与拆解等流程。

第五部分:服务平台。市商务局根据工作需要,选择1家平台作为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第六部分:参与企业。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零售商户和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

第七部分: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商户和回收企业确定、开展模拟演练及氛围营造、资金审计与拨付等步骤。

第八部分:职责分工。明确了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的任务分工。

、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商务局

联系人:周聪

联系方式:0635-211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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