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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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细则》出台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及《山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4〕118号)部署安排,更好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制定出台本《细则》。
二、《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从实施时间、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申报流程、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补贴资金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促进政策落地。
(一)补贴时间。政策实施期从2024年7月25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开始,实施总额控制,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对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聊城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2000元;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
(三)补贴申报流程。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按照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职责对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信息推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初审信息进行复核后反馈我市,由我市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补贴资金管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政策实施期间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资金清算建议等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
三、政策咨询热线
聊 城 市 6050012
东昌府区 8418259
茌 平 区 4276290
临 清 市 2323808
冠 县 5233606
莘 县 7322652
阳 谷 县 6216246
东 阿 县 3261951
高 唐 县 7133635
开 发 区 8511659
高 新 区 850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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