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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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市商务局研究起草了《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同时吸纳了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的意见建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形成了《聊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补贴时间、补贴标准、参与规则、参与流程、参与企业、职责分工6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补贴时间。2025年度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活动自2025年1月1日起。
第二部分: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下同)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第三部分:参与规则。消费者扫码进入“惠循环”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先进行实名认证后,领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码,并通过平台完成收旧、购新和支付。消费者成功领取补贴券后,有效期为3天(72小时)。补贴资格在使用后自动失效;若未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3天(72小时)后将自动失效。活动截止时,所有未消费的补贴资格也将同时失效。
第四部分:参与流程。主要包括消费者注册与领取补贴资格、旧车回收与新车购买、旧车入库与拆解三大流程。
第五部分:参与企业。包括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和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分别明确了两类企业的申报流程和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六部分:职责分工。明确了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的任务分工。
三、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商务局
联系人:周聪
联系方式:0635-211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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