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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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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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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年度报告实行先备案后公布的制度。

局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1月25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年度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第五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信息公开办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第六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七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本制度由市商务投资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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