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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内贸易、供销
11371500MB2859353G/2024-45462561
聊商务字〔2024〕37号
2024-09-06
2024-09-06
聊城市商务局
有效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聊商务字〔2024〕37 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商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市商务局等4部门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0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商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联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时间、对象、范围和标准

1.补贴时间。2024年99日至12月31日。

2.补贴对象。本细则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聊城市完成交旧购新全过程的消费者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3.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视机(含激光电视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灶(含集成灶)、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以该产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2级及以上能效。

二、补贴规则及流程

1.平台实名认证。“惠循环”为本次以旧换新补贴平台入口,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惠循环”或扫码注册登录,进行线上实名认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领取。

2.提交收旧信息。消费者需至少交售上述8类产品中的1件旧家电,并在“惠循环”平台提交售旧申请。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应保证机壳、线路板、供电电源等主要部件齐全。参与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所交售的旧家电品类与购新家电品类无对应限制,交售与购新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3.补贴资格申领。消费者提交旧申请后,进行一人一类一件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消费者可按需领取8类家电产品的补贴资格(每类产品1件)。补贴资格使用后自动失效如补贴资格申领后未使用,72小时后自动失效,失效后领取1次。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聊城市领取补贴资格

4.资格使用。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在聊城市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任选销售企业的线上商城或线下门店消费使用,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家电,在订单支付前,向销售企业出示补贴资格二维码,扫码使用。

5.补贴方式。在订单支付环节按照购新家电对应的能效或水效标准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

6.旧家电回收。消费者下单完成后,平台推荐回收人员上门回收或参与企业送新拉旧。先购新再交旧的消费者,如果上门收旧无旧家电,则不予送新,消费者须自行前往销售企业办理退货。家电回收企业需要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企业应将回收的旧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并向商务部门提供拆解企业盖章的交接单或入库凭证原件,形成回收全流程信息闭环。

三、政策参与企业

1.政策参与企业。是指入“惠循环”家电以旧换新数字化服务平台的聊城辖区内家电销售企业。政策参与企业名单由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

2.参与企业责任。参与企业要向商务部门出具承诺书,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叠加各类优惠政策实施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参与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该企业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及我市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参与企业调整。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局综合评估企业情况,动态调整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履行评审程序后,纳入政策参与范围。对违反政策规定、违反诚信经营、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终止并取消其政策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对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的,中止其政策参与资格,视整改情况恢复政策参与资格。

4.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政策参与企业先行垫付。市商务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原则上每15个工作日向政策参与企业兑付一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企业的,企业应在消费者退货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补贴资金退回至当地财政指定账户。

四、组织实施

1.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资金分配。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引导相关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市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适时对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等情况开展核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换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落实平台服务机构责任。“惠循环”平台应加大力量投入风险管控力度,与商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参与企业对接、补贴商品录入核验、补贴核销、常态化监测评估等工作在补贴发放期间,平台要快速发现并立即阻断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供咨询服务专线,并配备稳定的专业团队,政策实施期间参与企业问题受理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咨询及投诉向市商务局和政策参与企业提供以旧换新有关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家电交旧到拆解、购新全流程信息。通过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根据市商务局需求对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3.加大打击力度。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伪造、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跨地区大量重复购买等),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和节能降耗知识,培育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鼓励家电企业进入社区、村居,开展宣传推广活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优化举措提升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成效。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9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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