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 (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工作,市商务局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聊城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聊城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工作,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时间、范围和标准
1.补贴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
2.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以该产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补贴规则及流程
1.平台实名认证。“惠循环”为本次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的平台入口,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惠循环”或扫码注册登录,进行线上实名认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参与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资格领取。
2.补贴资格申领。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后,进行一人一类一件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领取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资格码。补贴资格使用后自动失效;如补贴资格申领后未使用,72小时后自动失效,失效后仅可再领取1次。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聊城市领取补贴资格。
3.资格使用。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码后,在聊城市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任选销售企业的线下门店或线上商城消费使用,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的产品,在订单支付前,向销售企业出示补贴资格二维码,扫码使用。
4.补贴方式。在订单支付环节,消费者按照购买3类数码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
三、政策参与主体
1.政策参与主体。是指经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并入驻“惠循环”数字化服务平台的3类数码产品销售主体。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由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
2.参与主体责任。各政策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各政策参与主体要向商务部门出具承诺书,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要规范交易凭证与发票开具,并载明购买人、补贴产品的相关必要信息;要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叠加各类优惠政策开展购新补贴活动。
3.参与主体调整。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局综合评估经营主体情况,动态调整政策参与主体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履行审核程序后,纳入政策参与范围。对政策参与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诚信经营、不履行价格承诺、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时间终止并取消其参与此次购新补贴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资料的,中止其政策参与资格,视整改情况恢复政策参与资格。
4.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由政策参与主体先行垫付。商务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原则上每15个工作日向政策参与主体兑付一次补贴资金。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主体的,企业应在消费者退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补贴资金退回至当地财政指定账户。
四、组织实施
1.强化资金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两新”政策实施。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并适时组织对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手机等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落实平台服务机构责任。“惠循环”平台应加大力量投入和风险管控力度,与商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参与主体对接、补贴商品录入核验、补贴核销、常态化监测评估等工作。在补贴发放期间,平台要快速发现并立即阻断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供咨询服务专线,并配备稳定的专业团队,在政策实施期间受理参与主体问题,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咨询及投诉。向市商务局和政策参与主体提供以旧换新有关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及时准确掌握3类数码产品购新全流程信息。通过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根据市商务局需求对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3.优化审核流程。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产品,需在购买现场进行拆盒并激活,拍摄清晰照片记录激活设备的SN码、IMEI码,包装盒上的SN码,以及购物小票和个人实名发票。发票金额需包含实际支付金额与补贴金额,且发票抬头需与购买者实名一致。同时,发票备注栏需详细注明产品名称、型号、SN码、IMEI码及激活日期。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无误后,上传至“惠循环”平台。
4.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跨地区大量重复购买等),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普及3类数码产品安全使用和节能降耗知识,培育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鼓励3类数码销售企业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政企单位、进展会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优化举措,提升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成效。
6.强化应急管理措施。节前作为手机消费的高峰期,各县市区要指导参与主体提前制定线下销售应急预案。在等待购机、激活等环节中,要确保现场排队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在组织安排和技术保障上,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销售各环节顺畅衔接,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购物体验。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20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