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以绿色、智能为引导方向,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现将《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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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
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以绿色、智能、适老为引导方向,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5〕12号)要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政策自参与商家入驻平台完成后实施,活动截止时间最晚为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依据资金使用进度动态调整。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及时发布终止公告,并停止受理新的补贴申请。
二、补贴对象
对在聊城市参与政策商家范围内,购买范围内商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三、补贴范围
(一)装修材料类:个人消费者对本人名下合法取得的旧房〔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的个人住房〕开展内部装修或厨卫等局部改造所购置的门、窗、木地板、瓷砖、乳胶漆等5类装修材料进行补贴。
(二)卫生洁具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室柜、浴缸、水槽等4类卫生洁具产品进行补贴。
(三)家具产品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沙发、床架、床垫等3类家具产品进行补贴。
(四)智能家居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控制(含网关、路由器、智能插座)、智能门锁、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晾衣架等4类智能家居产品进行补贴。
(五)居家适老化改造类: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四、补贴标准及参与条件
(一)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本细则所列材料和产品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即扣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下同)的15%进行补贴;对符合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20%进行补贴。上述补贴金额均不包含人工费用。所有参与补贴的商品均须具备国标13位商品条码。本次政策补贴可与商家自主开展的各类优惠活动叠加使用。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装厨卫产品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装厨卫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在本次活动中,购置装修材料类、卫生洁具类、家具产品类、智能家居类产品的补贴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元。
装修材料类补贴规则:每位消费者仅可就其本人名下一处符合条件的住房申请装修材料类产品补贴,不得因名下多套房产重复申报;每户住房仅可享受一次本类补贴,不得由多人分别申请。在所申报的住房内,对补贴目录中的每款产品仅可申领一次补贴。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消费者可在平台领取对应的补贴资格,并按规定完成购买与核销流程。如需购买多款材料,应在装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提交申请,合并办理补贴,不得就同一住房分批或重复申报。本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元/户。
卫生洁具类、家具产品类、智能家居类补贴规则:每位消费者在上述三类产品中,每种产品限补贴1件(套),每件(套)产品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上述三类产品实行个人补贴总额度控制,即:每位消费者在本类产品中累计可享受的补贴总额不超过6000元。根据各类产品补贴的逐次申领,个人剩余可用额度将相应减少,平台将在消费者申请时,根据消费者当前剩余额度动态计算补贴金额,并以实际可用额度进行补贴。
(二)装修材料类参与条件:个人消费者申请装修材料类补贴的,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所申请住房的建筑工程应于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为确保产权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补贴申领人应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渠道下载获取的官方产权电子凭证作为申报材料。补贴申请人应与房屋所有人、装修或采购合同签订人、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个人消费者姓名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住宅产权共有人为多人的,仅限1人申领核销。签订装修或采购合同的经营主体须与发票出具主体相一致。
五、补贴流程
消费者可通过“惠循环”微信小程序领取补贴资格码。
(一)个人消费者申领
1.补贴券申领流程。个人消费者进入“惠循环”平台家装厨卫补贴专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领取对应品类补贴资格码,装修材料类需先进行资格申领(以后续平台要求为准)。补贴资格码领取成功后,前往符合资质的商家使用本人在“惠循环”微信小程序领取的补贴资格码完成核销。参与商家须帮助消费者汇总补贴资金材料(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产品信息等),并按要求上传至平台。补贴资金由参与商家先行垫付,通过县市区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后,由市商务局负责出具资金拨付建议,经党组会研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参与商家,补贴将采取分批审核发放方式。
2.用券期限及退换货要求。补贴资格码自领取之时起至,72小时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失效后的补贴资格自动滚入券池,消费者可再次领取,每位个人消费者每类产品至多可领取3次。消费者退换货或取消已领取的补贴资格码同样消耗1次补贴资格。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商家应按照消费者付款的实付金额以“原路退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经营主体已收到补贴款的,须在3个工作日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
(二)商家申报兑付
1.资金结算。参与商家通过“惠循环”平台上传现场交付或送货入户安装照片、购物票据、销售发票等资料(以后续平台要求为准),经初审并复核后,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2.申报期限。参与商家必须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场交付或送货安装,并及时上传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申报兑付补贴资金;商家申报端口于2025年12月10日24时关闭。
六、参与商家申报条件
(一)符合相应经营范围、具备销售场所,能够为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提报《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商品目录》,对参与补贴的商品信息进行备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名录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接受政策实施相关部门检查、审计以及税务稽查,签订并公开《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承诺书》,对产品销售价格等进行承诺。
(四)遵守补贴发放平台规定,及时、准确报送销售数据等相关材料。持续提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消费者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投诉)。
七、商家征集流程
(一)征集参与商家。由市商务局发布征集参与商家通知,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征集,有意参与且符合条件的商家向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线下报名,审核通过后名单通过“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商家要出具承诺书,并向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商务局备案;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及建议。
(二)动态调整商家。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不定期综合评估商家参与、配合情况,动态调整参与商家。对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的、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的、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的,违反活动规定、违反诚信经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以及借机提高商品的成交价格的,立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该商家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发改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商务部门牵头做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民政部门会同商务等部门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财政部门牵头抓实抓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预算执行中要加强绩效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住建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按职责分工配合参与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参与政策经营主体出现的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严守安全底线;强化全流程监管,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指导商家自觉接受相关审计、检查等。
(三)加强环境营造。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建立举报机制,对恶意涨价、变相涨价等套骗补贴行为,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及时总结报送优秀实践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