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市商务局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聊城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聊城市邮政管理局
聊城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提振消费工作要求,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聊城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聊城市商务局等5部门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一)补贴时间
聊城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补贴品类
1.家电以旧换新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含冰吧、冰柜、冷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智慧屏)、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风管机、空气能、嵌入式空调)、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为主机和显示器为一套的同品牌套装成品)、热水器(含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热水器)等6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2.数码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通信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2024年、2025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申领支付流程
(一)申领方式。消费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惠循环”或扫描小程序码注册登录,进入补贴活动专区根据指引完成实名认证申领补贴资格;或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聊城市,申领补贴资格。
(二)实名认证。消费者登录后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线上实名认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格领取。
(三)资格核验。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后,进行一人一类一件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消费者可按需领取6类家电产品和4类数码智能产品的补贴资格。补贴资格使用后自动失效;如补贴资格申领后未使用,72小时后自动失效,失效后仅可再领取1次。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聊城市领取补贴资格。
(四)资格使用。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在聊城市政策参与主体范围内,自愿选择销售主体的线下门店或线上商城消费使用,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的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在订单支付前,向销售主体出示补贴资格二维码,扫码使用。
(五)补贴方式。消费者在订单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
三、政策参与主体
(一)政策参与主体。是指经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并入驻“惠循环”消费品以旧换新数字化平台的经营主体。政策参与主体名单由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
(二)压实参与主体责任。各政策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严禁套补骗补和价格欺诈行为。政策参与经营主体要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签署承诺书,公开承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要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产品补贴前销售价格、销售环节优惠让利金额、享受补贴金额和实际成交价,及时报备补贴产品品牌厂家零售指导价。补贴产品属于新品的,补贴前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要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明买暗退、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
(三)实行动态管理。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局综合评估经营主体情况,动态调整政策参与主体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履行审核程序后,纳入政策参与范围。对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资料的,中止其政策参与资格,视整改情况恢复政策参与资格;对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或违反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的政策参与主体,第一时间进行约谈,暂停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纳入补贴政策不良行为企业黑名单管理,取消政策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
(四)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由政策参与主体先行垫付。商务部门原则上每15个工作日审核一批资料,审核完成后1个月内向政策参与主体兑付补贴资金。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①补贴资金已拨付到政策参与主体的,参与主体应在消费者退货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补贴资金退回至财政指定账户;②补贴资金未拨付到政策参与主体的,参与主体应在资金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补贴资金退回至财政指定账户。
(五)做好售后服务。数码智能产品应在购买现场拆盒并激活。家电商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15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即本年度内销售的所有家电产品,均需在2027年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政策实施。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适时对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等情况开展抽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换新家电、数码智能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管,确保运输、存储、投递各环节的安全。各县市区要严格禁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各种方式骗取补贴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服务平台机构责任。“惠循环”消费品以旧换新数字化平台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动比对校验能力、多维度风险监测预警防范能力、服务决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平台预测分析能力、数策能力。要加强对虚假交易、一机多卖、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交易等异常订单监测预警和及时有效拦截。构建违规信息库,全链条共享违规账号、异常收货模式、违规设备ID等信息,增强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要即时准确掌握补贴申领、交易支付、资金核销、订单审计等各环节信息,并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交叉核验与比对印证,对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补贴产品交易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SN码、手机等具备蜂窝网络功能的设备的IMEI码和激活信息、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物流配送、安装信息)以及同一消费者补贴资格的唯一性、同一件产品享受补贴资金的唯一性进行校验。要建立风险预警防控处置机制,做好大数据分析,有效开展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监测防控,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审核把关。政策参与主体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售新机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SN码、手机等具备蜂窝网络功能的设备的IMEI码和激活信息、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产品出库、物流配送、安装和消费者签收等信息,形成严格闭环。家电、数码智能产品生产企业及代理机构必须向市商务局提报企业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商品名称、品牌、品类、型号、销售指导价等信息清单。个人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有关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无误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减轻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垫资压力,同时将上述信息上报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资格核验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风险防范。各县市区要引导政策参与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商品销售价格。对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要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严防非法翻新、以次充好出售旧家电行为;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压实政策参与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强物流寄递配送管理,督促寄递企业加强补贴产品配送环节管理,做好异常收货地址管控,重点监测同一收货地址短期内大量接收补贴产品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寄递企业应加强配送人员工作提醒和教育管理,及时做好收货信息核实采集,切实防范虚假签收等行为。
(二)加强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统筹处理好“交旧”和“换新”的关系,优先支持具有废旧家电回收能力、主动提供回收服务的主体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多措并举便利消费者换新交旧。有交旧意愿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聊城市“惠循环”平台预约回收服务。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型模式。积极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推动健全包括废旧家电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政策参与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督促政策参与主体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
(三)加大监督核查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交易行为和资金安全的监管,强化动态跟踪,加大部门联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市商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工作进行重点核查,对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查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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