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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核销使用汽车消费券的公告
时间:2024-02-22 11: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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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份,市商务局发放水城暖冬汽车消费券360万元,核销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8日23:59:59,截至2月21日,仍有100余万元未核销,请持有汽车消费券的消费者于截止日期前到公示的商家完成核销,逾期消费券将自动失效,不再延期。

特此公告

聊城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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