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精神,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公开征集聊城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申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参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
5.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6.与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或回收拆解)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7.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8.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品牌、车架号、电池编号、新车车牌号、购车发票、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等信息),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9.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市商务局将取消补贴参与资格,函告本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抄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三、申报材料
1.聊城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请报名表(附件1)。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材料,经营多个品牌的均需提供,并加盖授权方公章。
5.最近半年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6.查询“信用中国”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结果的截图。
7.与合规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签订至少1年以上的合作协议,并附回收企业相应资质证明,销售企业可与多家回收企业合作。
8.提供风险防范和管控方案,包括对员工培训计划、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9.提供门店照片2张(门头1张、店内1张)。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应于2月11日前,按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进行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一份报市商务局)、活动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推荐函一并报送至聊城市商务局。PDF版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市商务局审核确认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要求入驻我市电动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3.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主体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工作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适时调整和补录。
联系人:李洪民 周聪 后桂芹 侯靖靖
电话:0635-2119236、2119356
附件:1.聊城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申请报名表
2.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加门店申报表
3.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4.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主体信息汇总表
聊城市商务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1
聊城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申请报名表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近两年年均电动车销售额(单位:万元) | 所属县市区 | |||
法定代表人 | 活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基本情况 | |||||
销售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附件2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加门店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名称 | 门店名称 | 门店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门店1 | ||||
门店2 | ||||
门店3 | ||||
门店4 | ||||
门店5 |
备注:门店开具发票须为销售企业,在企业入驻时,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添加活动门店,并上传必要资料:
(1)门店营业执照扫描件;(2)门店与企业的工商注册关系证明或税务关系证明(如分支机构证明、股东关系文件等);(3)门店详细地址信息,便于通过地图工具进行标记。(4)门店外观图片及内景图片各一张,用于后期监管部门实地核查。
附件3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
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销售企业/门店,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相应的换新等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
2.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3.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4.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6.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做到“一日一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7.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门店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门店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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