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5〕12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政策参与商家,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装修材料类:个人消费者对本人名下合法取得的旧房〔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的个人住房〕开展内部装修或厨卫等局部改造所购置的门、窗、木地板、瓷砖、乳胶漆等5类装修材料进行补贴。
(二)卫生洁具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室柜、浴缸、水槽等4类卫生洁具产品进行补贴。
(三)家具产品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沙发、床架、床垫等3类家具产品进行补贴。
(四)智能家居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控制(含网关、路由器、智能插座)、智能门锁、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晾衣架等4类智能家居产品进行补贴。
(五)居家适老化改造类: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不纳入商务部门受理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申报单位须依法登记设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所申报参与的产品类别,依法纳税,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址。
2.品牌授权:须取得相关品牌厂商的正式授权,经销品类与授权内容一致,并能够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明确所参与补贴商品的范围。
3.发票能力:能够依法向消费者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正规销售发票,发票销售方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信用与合规要求
4.信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名录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签署并公开《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参与承诺书》,对所报商品信息、销售价格等内容进行合法承诺。
(三)运营管理能力要求
6.商品备案:须提交《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商品目录》,对拟参与补贴的商品进行备案管理,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可追溯。
7.系统支持:具备稳定运行的订单管理系统和进销存系统,可实现补贴申请、核销操作、交易数据采集及历史数据留存,具备数据追溯与可审计能力。
8.数据报送:按平台要求,能够及时、准确报送销售数据和相关支撑材料,确保与补贴平台数据对接无误。
9.风险防控:建立内部风控机制,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并可主动配合平台及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审计和税务稽查。
10.售后服务:具备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与售后问题的服务能力,能够在平台投诉处理机制下履行商家服务义务。
(四)资金与执行能力要求
11.垫资能力:具备补贴垫资及退补能力,能够按照政策流程为消费者先行垫付补贴金额,并在平台审核通过后按要求退回补贴资金。
12.活动执行能力:能够按照政策要求,开展不少于2次家装厨卫“焕新”产品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等公益性或推广性活动,并留存相关活动记录(含现场照片、签名登记表等材料)备查。
三、商家征集流程
(一)组织报名:市商务局发布征集通知,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有意参与且符合条件的商家(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首批报名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后续报名结合实施情况另行确定),向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PDF电子版文件。
(二)提交材料:商家提交的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基本信息、品牌授权证明、承诺书、商品目录、票证样本、门店照片、服务能力说明等”,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三)县级初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商户资质、产品范围、垫资能力、服务能力等,并将初审意见及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
(四)市级复审:市商务局会同平台组织审核汇总材料,对通过审核的商家通过“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及市商务局官网进行社会公示。
(五)组织入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商家,视为入选政策参与商家,平台将组织商家完成系统入驻、商品目录对接、核销机制设置等上线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展补贴销售活动。
四、商家动态管理机制
为保障补贴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与资金安全,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对已入选商家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综合评估与动态调整:各级商务部门将不定期对商家配合度、数据报送质量、服务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不配合、不履约、不报送数据的,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二)违规处理机制: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商家,将被立即取消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视情节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交易、套取补贴资金;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产品或哄抬价格;违反活动规定、不诚信经营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其他扰乱市场秩序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五、商家申报材料
1.《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申请表》(见附件1);
2.《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参与商家承诺书》(见附件2);
3.《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商家门店(网点)申报表》(见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网银电子回单(应体现电子章);
7.品牌授权书及相关产品授权材料;
8.信用信息材料:1)“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报告》;2)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记录)。
9.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0.线上商家需提供具备线上销售家装厨卫“焕新”产品的合法资质ICP许可证(或商家网店相关资质证明)及店铺后台运行截图等管理系统截图;商家销售门店地址及照片(包含门头1张、店内1张,须含时间与定位水印)。
11.商家风险管控及服务管理方案,包括对消费者骗补套补、退换货、投诉、售后等行为的管控措施说明。
12.申报参与补贴活动的产品需提供商品条码证书电子版、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全套盖章纸质材料连同PDF版一并提交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附汇总名单,一并报至市商务局(205室)。
附件:1.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申请表》(附件1)
2.《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参与商家承诺书》(附件2)
3.《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商家(门店)网点申报表》(附件3)
聊城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
活动参与商家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商家名称 | |||||
注册地址 | 24年聊城市销售额(单位:万元) | 参与品类 | |||
法定代表人 | 活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商家 基本情况 | (对情况作概要说明) | ||||
参与商家名称(公章): |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附件2
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
活动承诺书
本商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及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参与“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过程中,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细则》及有关要求,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销售真实性承诺
本商家承诺在活动中所提交的所有销售订单、发票、收货凭证、安装记录等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所有产品均为实际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绝不虚构交易、套取补贴。
二、补贴垫付与实施能力承诺
本商家具备资金垫付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能够组织团队进行业务培训、政策宣贯、系统操作,确保补贴流程有序开展,并积极解答消费者问题、配合平台指引,保障消费者补贴权益。
三、送装服务与价格透明承诺
本商家承诺对需配送安装的补贴商品提供免费送货和基本安装服务。若确需收取费用的服务项目,须在销售环节提前明示,逐项明码标价,不得隐性收费、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并明确告知服务范围和条件。
(一)防范骗补违规行为承诺
本商家承诺不与任何个人或机构串通骗取补贴,不开展虚假销售、虚开发票、不实申报等行为。如有违反,自愿取消补贴资格,退还全部补贴金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信息录入与数据报送承诺
本商家承诺按照“惠循环”平台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销售订单、发票信息、商品信息、交付证明等材料,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可核。如因商家原因导致信息缺失或错误,商户自行承担责任。
(三)配合审计与核查承诺
本商家承诺自愿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检查、审计、稽查,如实提供销售数据和证明材料,不拖延、不拒绝、不规避核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
(四)消费者身份一致性承诺
本商家承诺在装修材料类补贴中,协助平台核对补贴申请人与房产证登记人、合同签订人、采购人及发票抬头人是否一致,确保申请主体真实一致。对于多名产权共有人,仅允许其中一人申领,不重复核销。
(五)补贴政策执行与宣传义务承诺
本商家承诺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各项补贴流程,不擅自更改补贴金额、条件或适用产品范围。商家须准确传达政策内容,引导消费者规范申领补贴,配合平台做好答疑与宣传。不误导消费者理解补贴标准,不进行虚假宣传或过度承诺补贴额度。
(六)法律责任与补贴追回承诺
本商家如被查实存在刷单、套现、假发票、虚假材料或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补贴资格,追缴所有违规所得补贴资金,并依法移交处理。因商家过错造成财政损失,由商家及法人全额承担。
(七)承诺书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一经签署即具法律效力。本商户愿接受平台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本次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商户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户公章(加盖公章):
附件3
聊城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消费补贴
活动商家门店(网点)申报表
为规范参与商户门店(网点)管理,请各政策参与商家按以下模板如实填报门店(网点)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门店(网点)类型定义
(一)直营门店(网点):指该门店(网点)为申请商户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查询到与申请商户同属主体的分支结构,财务、人员、运营等由商户直接管理。
(二)联营门店(网点):指申请商户与品牌商、供应商等合作方依据《合作经营合同》共同运营的门店(网点)。商户提供销售场地或资源,合作方负责提供品牌产品及相关服务,双方共同承担经营责任和收益分配。
二、门店(网点)基本信息(由商户填写)
序号 | 门店(网点)名称 | 直营/联营门店(网点) | 门店(网点)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所属县市区 |
注:可按商户实际门店(网点)数量
三、需随表提交的材料目录(以下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一)联营门店(网点)所需材料(每个门店(网点)提供一份):
1.《合作经营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2.门店(网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门头照片1张、店内照片1张(须带时间和位置水印);
4.门店(网点)场所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与合作方近一个月内的购销票据或购销合同复印件;
(二)直营门店(网点)所需材料(每个门店(网点)提供一份):
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须列明分支机构);
2.门店(网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门头照片1张、店内照片1张(须带时间和位置水印);
4.门店(网点)场所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商户承诺
本商户承诺所填报的门店(网点)信息及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虚假、伪造或未经授权行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与处理。
商户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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