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介绍一下,我市开发区改革的相关情况,改革后的开发区将会达到什么样的预期成效。
开发区是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双招双引”的主平台、新旧动能转换的主战场。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是省委着眼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2019年7月,省委出台了《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全省开发区推行“党工委(管委会)+”体制、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推行全员聘任制等17项重点改革任务。根据省委要求,去年我市选择临清、冠县、东阿三个经济开发区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在总结试点开发区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全面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聚焦管理体制改革、运营模式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要素改革等主要改革内容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按照省委、市委改革要求,各开发区分别制定了差异化改革实施方案,对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及有关时间安排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应该说,目前我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各项改革任务将积极稳妥有序地逐步推进。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将以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着力推动各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竞争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成为科技创新的引领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新旧动能转换的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为“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提供坚强支撑。
2、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有哪些变化和创新?请问选聘人员录用后将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薪酬待遇是如何确定的?
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的关键环节,改革紧紧围绕“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建立健全精简高效、激励竞争、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开发区改革后,在人事管理制度上,打破身份限制,推行全员聘任制。开发区原有干部职工,实行聘任制管理,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对于对外选聘的管理人员,按照全员聘任制的有关要求执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三至五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确定续聘或解聘。
薪酬待遇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价办法,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全省开发区前20%的开发区,可按照不超过3倍执行;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后20%的,最高不得超过1.5倍。任期内可参加属地机关事业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根据现行薪酬标准按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对于此次公开选聘的人员的薪酬,各开发区可按照上级有关的政策要求,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灵活制定薪酬政策。具体薪酬根据业绩评定任期薪酬,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奖励,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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