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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11-30 18: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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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制定《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农村消费,聊城市商务投资促进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汽车消费、家电家具消费、线上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和政策保障六个方面,提出15项工作措施。

(一)扩大汽车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升级,鼓励消费者淘汰旧车购买新车,支持举办汽车促销活动;便利二手车交易,支持二手车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汽车管理服务,打造检测流程最简最优模式,支持加油站发展便民服务,推动建设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二)促进家电家具消费。推动家电家具更新消费,举办家电消费节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商业企业发放家电、家具专项消费券;完善家电家具回收网络,开展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有序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建设。

(三)提升线上消费。扩大网络零售,推动内企业设立网上旗舰店、特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快重点商圈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注册在外的网上店铺、电商公司回流;做强电商主体,贯彻落实“加快电商平台发展办法”,推动平台新业务板块在我市落户法人企业,鼓励平台新零售业态、直播电商基地、物流基地在我布局。

(四)释放餐饮消费。提升餐饮品质,支持鲁菜传承创新,提升传统名吃、老字号美食制作工艺,打造一批市级小吃特色街区,积极参与齐鲁餐饮“四名工程”;创新餐饮发展模式,推动餐饮企业“餐饮+电商”合作运营,打造“美食聊城”互联网品牌。

(五)推动农村消费。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县域商业网点规划,推动示范县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70%行政村,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商贸设施建设,实施“乡镇商贸中心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加大对大宗商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商业设施建设支持;对流通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金融支持,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贷款监管考核,推动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实现“两增”。

下一步,聊城商务投资促进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通知》宣传贯彻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并举挖掘释放聊城消费潜力。

关于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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