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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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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路6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635-2119228
主要领导
  • 姓名
    崔行飞
  • 职务
    聊城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 简介
    崔行飞,男,汉族,1979年9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家庭服务业监督管理,引导和支持家庭服务机构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培育示范性家庭服务机构,提升行业规范化经营水平。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市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 ,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境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

(十)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审核、管理全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一)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经验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发展聊城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聊城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三)管理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聊城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拍卖、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经验。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市商务局作为省商务厅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省发展改革委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2.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市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3.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市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4.与市投资促进局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和市投资促进局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境外招商及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境内招商及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聊城市卫育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5-2119228;lcsswjbgs@lc.shandong.cn

  负责人:崔行飞 聊城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对外贸易科(挂服务贸易科牌子)
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以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按照规定监督管理外国以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聊城代表机构。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我市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备案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
聊城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商务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商务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商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承担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协助做好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及数据统计工作;协助推进商贸服务体系、农村市场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 (三)承担市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的日常运行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内贸流通行业统计;对汽车流通行业和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提供咨询服务。 (四)承担协助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协助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协助开展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应诉相关工作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工作和服务贸易平台建设。 (五)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协助推进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协助开展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助开展全市经济开发区协调服务、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拟定、综合评价等工作,协助推进全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 (六)承担重点外资项目、稳外资稳外贸服务平台、外资企业直报等平台的填报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七)承担商贸行业系统、市商业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离退休干部和所属企业军队退役人员服务工作及所属企业遗留问题处置和维稳等工作。 (八)完成市商务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