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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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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09:54:21
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关于《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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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激发汽车家电消费方面

  (一)汽车消费方面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了《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和《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会同市发改、财政、统计、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聊城市购买新乘用汽车,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牌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8月31日。

  2.参与范围。一是汽车销售企业。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组织企业自主报名,通过资料审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二是车辆条件。活动期间,在聊城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以及以报废旧车购置的以上两类新车(二手车除外)。三是领券主体。领取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聊城(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消费券发放期内在聊城市内购买乘用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省内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个人。活动期间,每位购车人只能领取一次消费券。

  3.资金来源。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25%,县级财政承担25%。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目前我市已有10个县(市、区)出台了配套措施,其中东昌府区出台了《东昌府区促进汽车消费叠加支持措施》,叠加补贴最高可达10000元。

  4.发放标准。一是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二是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三是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问:目前,我市汽车消费券申领情况和消费券的使用规则是什么?

  答:本次汽车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购车人可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登录首页在本地专区选择“政府消费券”,选择“聊城市”,点击“资料上传”,按照上传模板上传相应资料。资料上传后,由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进行初审,市公安局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逐批通过聊城商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本次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为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二)家电消费方面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为推动我市家电消费市场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了《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和《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开展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

  1.资金来源。本次活动发放消费券共计1000万元,所需资金,优先从省级拨付资金中支出,剩余部分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另外中国建设银行聊城分行按照10:1的比例进行配资,用于家电消费券的发放。

  2.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家电消费券发放核销共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6月11日—6月20日;第二期为6月22日—6月30日。

  3.活动规则。一是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本次投放的电子消费券分基础消费券和叠加消费券两类,基础消费券为600元、500元和300元三种面值,叠加消费券为100元面值。二是抢券方法。建行生活”APP为本次消费券投放活动抢券平台入口。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通过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消费券抢券页面。每位消费者每期可抢A类消费券每种限一张,B类消费券每种限三张。

  4.投放和抢券原则。消费券采取抢券形式限量投放,总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本次活动补贴费用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活动时间。

  5.覆盖范围。一是参加活动企业范围: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组织企业自主报名,通过资料审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公示。二是消费券使用范围:6月1日-6月30日,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并成功抢券的消费者。

  问:请问抢券成功后,如何使用家电消费券?

  答:消费者抢券成功后,到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4 类商品时使用“建行生活”APP买单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基础消费券可按每单消费金额及用券标准使用对应面额消费券一张。叠加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以旧换新”消费券;对在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消费券。

  2022年6月1日-6月10日期间,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消费者,可在抢券成功后,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前往原销售商家核销,并登记《聊城市家电惠民促消费活动登记台账》,留存相应凭证。

  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二、提振餐饮消费方面

  当前正在开展的促进汽车消费活动中,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可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使用,必将极大促进餐饮消费。

  一是创建老字号聚集区,着力恢复餐饮消费。积极开展老字号聚集区创建工作,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布局体验式、互动式新兴业态,引进博物馆、艺术体验、文化创意等元素,发展体验消费、沉浸式消费。为恢复餐饮消费,在我市发放的汽车消费券,均可在经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公示的餐饮企业使用,有关县(市、区)也已经配套发放了餐饮消费券。

  二是优化业态结构,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新特点,引导传统城市商圈布局体验式、互动式新兴商业业态,发展“实体店+”体验商业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发展“首店经济”。探索博物馆等历史文化景点夜游模式,鼓励古城博物馆等历史文化景点开放夜场,拓展古城夜市、摩天轮夜市、万达夜市等夜游项目,打造夜间经济消费聚集区。

  问:当前重点街区改造提升情况如何?

  答: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铁塔片区、东关街改造提升,铁塔片区项目位于东昌府区利民西路,总投资约1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城市连廊和外立面改造工作,建成后将大幅提升铁塔商圈建筑品味,改善街区环境,为市民交通出行、休闲、消费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东关街提升改造项目位于东关街两侧,总长约1.15公里,总投资约7200万元。目前,路面翻新、路灯、东关街牌坊已建设完成。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优化提升街区的商业业态,将形成“有时尚商业气质、有历史文化底蕴、有水城民俗记忆、有魅力城市风光”的特色商业街区品牌。


  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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