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储备肉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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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聊城市储备肉管理,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山东省储备猪肉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聊城市储备肉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会签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聊城市储备肉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10章28条,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储备冻猪肉(以下简称“储备肉”)管理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第二至九章,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承储企业基本条件,明确了储备肉入储、在库、轮换、动用等关键环节的重点工作和相关保障措施。第十章为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具体内容:
(一)关于职责分工。主要包括:市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四部门(单位)分工负责,涉及优选承储企业、储备肉收储投放计划决策、计划实施、经费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储备肉生产的检验检疫等职责。
(二)关于承储企业。主要包括:承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情况变更报告等内容。
(三)关于入储管理。主要包括:收储计划下达、储备肉品种界定及检疫检验要求、入储计划执行、在库管理等。
(四)关于轮换管理。主要包括:轮换次数要求、指导监督等。
(五)关于出库和动用管理。主要包括:动用情形、动用计划执行、投放价格和场所等。
(六)关于费用补助。主要包括:占用资金费用补贴、冷藏储存费、装卸运输费、库存损耗等。
(七)关于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发现问题处理等。
三、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商务局
联 系 人:国刚
联系方式:0635-211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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