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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7 15:58:01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聊城市商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政府网(http://www.liaocheng.gov.cn)和本机关聊城市商务局(http://swj.liaoche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地点聊城市商务局(地址:卫育路6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负责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等重点业务工作。

(四)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政府网(http://www.liaocheng.gov.cn)和本机关聊城市商务局(http://swj.liaoche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地点聊城市商务局(地址:卫育路6号)领取。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

2、公开形式

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聊城市政府网(http://www.liaoche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

●在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在本机关设置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 

聊城市商务局办公室205房间。

办公地址:聊城市卫育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635-2119228传真:0635-2119268

电子邮箱:lcsswjbgs@lc.shandong.cn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类信息外,网上留存的信息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置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附件2。聊城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聊城市商务局办公室205房间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聊城市卫育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635-2119228传真:0635-2119268

电子邮箱:lcsswjbgs@lc.shandong.cn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卫育路6号,聊城市商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络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件形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电子邮箱:lcsswjbgs@lc.shandong.cn

4.市政府依申请网页:申请人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网页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网页链接: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也可到聊城市商务局办公室领取或在聊城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下载栏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卫育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635-2119228传真:0635-2119268

电子邮箱:lcsswjbgs@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聊城市商务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5-2119269传真:0635-2119268,电子邮箱:lcsswjbgs@lc.shandong.cn办公地址:聊城市卫育路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聊城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png